輔具福利
南投縣中低收入戶老人假牙補助
- 所在區域 :南投縣
- 更新日期:2018/10/02
服務對象
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活動假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1、列冊低收入戶者、中低收入戶。2、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3、經各級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者。4、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5、經各級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每人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須於滿三年以上,經評估有重新裝置必要,始得重新提出申請。但假牙維修費用不在此限。
服務內容
※補助標準及金額請參考附檔。
申請辦法
申請程序:申請人應於治療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逕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1、中低、低收入戶證明2、戶籍謄本3、經合格牙科醫療院所開立之診斷證明書4、估算單5、復健前之照片6、經南投縣政府核准同意裝置,於完成後檢附核准同意函、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復建後照片、個人領據請領補助費;補助款經申請人同意,得檢附同意書,由本府逕撥各牙科醫療院所。7、每人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須於滿三年以上,經評估有重新裝置必要,始得重新提出申請。但假牙維修費用不在此限。
業務單位
戶籍地公所
聯絡電話
社會處社會福利科:049-224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