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具福利
南投縣中低收入老人住宅修繕補助辦法
- 所在區域 :南投縣
- 更新日期:2018/10/02
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南投縣,年滿六十五歲列冊中低收入戶、列冊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或請領老人農民福利津貼者檢具財產所得送審符合中低收入資格者。
服務內容
補助項目如下:一、住宅工程改善:屋頂、廚房、浴廁、地板、牆壁粉刷等改善工程。二、生活設施設備改善:廚房、衛浴、客廳臥室等居家生活設施之更新或添置(不含電器用品)。申請修繕之住屋補助額度以修繕內容覈實核定,五年內最高補助新臺幣十萬元,同一項目不得重複申請。
申請資格
申請案件由鄉(鎮、市)公所初審合格後函送南投縣政府,依申請之先後次序由南投縣政府核定補助額度後函文通知,始得進行施工改善,未經核定自行辦理改善者不予補助。
申請辦法
申請補助應備妥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地籍謄本。3、證明文件:(一)實施建築管理前: 應備下列文件之一:1.房屋謄本、建築執照或建物登記證明。2.戶口遷入證明。3.完納稅捐證明。4.接水或接電證明。(二) 實施建築管理後:應備下列文件之一:1.建築物使用執照。2.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4、中低收入戶證明書、老人生活津貼核定證明書或請領老人農民福利津貼者檢具財產所得證明。5、預備修繕處照片。6、修繕工程估價單(請詳填:品名、材質、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及使用於何處)。
業務單位
戶籍地公所
聯絡電話
社會處社會福利科:049-224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