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具福利
南投縣政府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
- 所在區域 :南投縣
- 更新日期:2020/03/03
服務對象
申請資格:設籍南投縣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服務內容
補助標準: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訂定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項目補助。
申請辦法
第一階段(申請):
1.南投縣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資格審查申請表。
2.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後發還。
3.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由公所查調)
4.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由公所查調)
5.六個月內有效之診斷證明書及輔具評估表(依據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
第二階段(核銷):
1.南投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核銷申請書。
2.南投縣政府核定函影本。
3.申請人郵局儲金簿封面影本。
4.核定日起六個月內之發票或收據正本(需註明廠牌、型號)。
5.申請人切結書一份。
6.委託書(非本人辦理時檢附)。
7.南投縣政府領據收據。
8.廠商開具之產品型錄及保固切結書影本。
9.輔具相片二張(輔具一張、申請人使用/乘用一張)。
10.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須經發照機關加註使用特製車類等字樣)、行車執照正反面影本及機車改裝前後之照片(申請特製三輪機車或改裝者需檢附)。
11.居家無障礙設施施工明細表、前後照片、產權證明影本(申請居家無障礙改善設施者需檢附)。
12.其他補助基準表規定之書表。
業務單位
南投縣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 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聯絡電話
(049)2244210